湘潭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湘潭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公司,湘潭市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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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屋鉴定方面的规范规程,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六种:安全性鉴定、可靠性鉴定、质量鉴定、可使用年限鉴定和损坏纠纷鉴定等。
1.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1)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目的是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鉴定结果主要为房屋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适用的鉴定标准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据不完全统计,现目前我国的还保留和使用这百分之十以上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房屋建筑,这一部分建筑年代久远,历经风雨沧桑,结构已经相当的不稳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有不少的人为了美观,私自拓宽房屋建筑,改造房屋结构。通过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我们可以将这一批房屋清查出来,对齐进行销毁或修缮,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
整个房屋检测过程包括以下八点:
一、某安置住房房屋检测概况
建筑物概况 建筑名称 龙泉市剑池街道六村7植征迁安置房广源街北侧A8幢 设计单位 龙泉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 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源街 建设年份 2017
主要用途 住宅 平面型式 矩形
结构层数 地上五层 调查面积 约2240.13m2
承重体系 框架结构 基础型式 桩基础
屋面 现浇坡屋面 楼面形式 现浇混凝土楼板
楼梯 现浇楼梯 结构形式 框架
占地面积 约338.88m2 砌筑方式 /
其他 改扩建、修缮 无 特殊环境 无
设计用途符合实际否 / 用途变更 /
相关图纸等资料 有 灾害 无
调查时间 2019年07月02日~2019年07月03日
备 注 /
二、某安置住房房屋检测鉴定分析目的、内容、方法
1、鉴定分析目的
建筑主体结构已基本完工,暂未投入使用,因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特委托我公司对该建筑物危险性进行鉴定并做出等级评定,同时结合建筑物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性的处理方案及建议。
2、鉴定内容
1)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6.2.1条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房屋的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构件的危险程度判定为基础,结合下列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
(1)各危险构件的损伤程度
(2)危险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重要性、数量和比例
(3)危险构件相互间的关联作用及对房屋整体稳定性的影响
(4)周围环境、使用情况和人为因素对房屋结构整体的影响
(5)房屋结构的可修复性。
2)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6.2.2条在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呈关联状态时,应联系结构的关联系判定其影响范围
3)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6.2.3条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第一阶段地基危险性鉴定中,当地基评定为危险状态时,应将房屋评定为D级。
(2)当地基评定为非危险状态时,应在第二阶段鉴定中,综合评定房屋基础及上部结构(含地下室)的状态后作出判断。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6.2.4条对传到体系简单的两层及两层以下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影响范围直接评定其危险等级。
3、鉴定方法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3.2.1条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地基危险性状态和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等级按下列两阶段进行综合评定:
1) 第一阶段为地基危险性鉴定分析,评定房屋地基的危险性状态;同时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4.1.3条可通过分析房屋近期沉降、倾斜观测资料和上部结构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判定。必要时宜通过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对地基的状态进行分析和判断,缺乏地质勘察资料时,宜补充地质勘察。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4.2条评定方法如下:
(1)房屋处于自然状态时,地基沉降速率连续两个月大于4mm/月,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房屋处于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时,地基沉降速率大于2mm/天,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
(2)因地基变形引起砌体结构房屋承重墙体产生单条宽度大于10mm的沉降裂缝,或产生最大裂缝宽度大于5mm的多条平行沉降裂缝,且房屋整体倾斜率大于1%;
(3)因地基变形引起混凝土结构房屋框架梁、柱因沉降变形出现开裂,且房屋整体倾斜率大于1%;
(4)两层及两层以下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3%,三层及三层以上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2%;
(5)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2) 第二阶段为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分析,综合评定房屋的危险性等级。
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分析按下列三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为危险性构件和非危险性构件两类。
第二层次:楼层危险性鉴定分析,其等级评定为Au、Bu、Cu、Du四个等级。
Au级-无危险点;Bu级-有危险点;Cu级-局部危险;Du级-整体危险。
第三层次:房屋危险性鉴定分析,其等级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三、某安置住房房屋检测技术依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3、委托书及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某安置住房房屋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规格 仪器有效期
1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DISTOTMLite5 2019.04.12-2020.04.11
2 钢卷尺 5m/Ⅱ级 2019.04.12-2020.04.11
3 裂缝测宽仪 HC-CK102 2019.04.12-2020.04.11
4 全站仪 ES-602G 2019.04.12-2020.04.11
五、某安置住房房屋检测勘查情况
1、地基
根据本报告鉴定方法2.3.1第一阶段为地基危险性鉴定分析,评定房屋地基的危险性状态,本房屋地基处于平地,经现场调查发现地基处于非危险状态。
2、基础及上部结构
(1)基础构件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5.2条的相关要求,基础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基础构件的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未发现因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上部结构出现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或基础与上部结构承重构件连接处产生水平、竖向或阶梯形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mm;以此推断现阶段基础处于非危险状态。
(2)上部结构构件
未发现保护层因钢筋锈蚀而严重脱落、露筋等情况,未发现板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或斜裂缝,缝宽大于0.5mm,或者产生宽度大于1.0mm的受拉裂缝,未发现钢筋混凝土柱、梁及其节点结构性裂缝及变形异常,未发现梁、板明显开裂及变形异常未发现混凝土构件产生有危险性的侧向位移、及挠度变形和可见受力裂缝,未发现构件及其构造连接的裂缝及其它较大损伤情况;结构及构造连接基本合理,且结构选型及传力路线设计基本正确。
(3)围护结构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5.7条的相关要求,围护结构承重构件主要包括砌体自承重墙、承担水平荷载的填充墙、门窗洞口过梁、挑梁、雨蓬板及女儿墙等。围护结构承重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经现场勘查发现:
室内墙体粉刷密实完好,未发现墙体有明显开裂变形情况未发现屋面有漏水情况,房屋整体使用情况正常。
六、某安置住房房屋检测鉴定分析
1、第一阶段:地基危险性鉴定分析
(1)未发现因地基变形引起的框架梁、柱出现开裂,地基不稳定产生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的滑移等异常情况;
(2)房屋周边无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及其他工程施工影响,房屋整体倾斜未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规定多层建筑的整体倾斜率限值为4‰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4条地基危险性鉴定评定标准,综合评定地基为非危险状态。
2、第二阶段: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分析
(1)基础危险性分析
基础危险构件:
未见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出现水平、竖向或阶梯形裂缝,房屋整体倾斜未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规定多层建筑的整体倾斜率限值为4‰要求,综合评定基础构件为非危险构件。
(2)上部承重结构危险性分析
经现场勘查:
未发现保护层因钢筋锈蚀而严重脱落、露筋等情况,未发现板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或斜裂缝,缝宽大于0.5mm,或者产生宽度大于1.0mm的受拉裂缝,未发现钢筋混凝土柱、梁及其节点结构性裂缝及变形异常,未发现梁、板明显开裂及变形异常未发现混凝土构件产生有危险性的侧向位移、及挠度变形和可见受力裂缝,未发现构件及其构造连接的裂缝及其它较大损伤情况;结构及构造连接基本合理,且结构选型及传力路线设计基本正确。
(3)围护结构危险性分析
经现场勘查:
室内墙体粉刷密实完好,未发现墙体有明显开裂变形情况未发现屋面有漏水情况,房屋整体使用情况正常。
(4)通过对该房屋基础、上部结构及室内外地面检查检测情况,结合房屋实际状况,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3条综合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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