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检测热线:13612949300黄经理
本公司专业结构合理,管理手段先进,检测仪器齐全,拥有多位业界资深专家及一支长期从事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队伍。公司还与省内多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投资合作,建立了检测资源共享的合作联盟,足以保证我公司科学、求实、严谨、保质、服务的质量目标实现。(1)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2)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3)分析房屋损坏原因。(4)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等有关规范标准。
我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适度设防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本公司是一家业专商务服务公司,是省一家知名的房屋安全鉴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基于良好的员工专业素质,结合完善的培训机制,创造出一个蓬勃向上的团队,为广大需求群体提供全面的房屋安全鉴定及信息咨询。
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步伐,与时俱进,立足深圳,面向全国开展建筑物主体结构检测鉴定业务,目前已在全国各地设置分支机构。如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河北、广西、海南、福建、江西、内蒙古、吉林、西藏等各地均设有办事处。公司以“遵规守法、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优质高效、信誉第一”为质量方针,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和各项检测能力,加强检测全过程质量控制,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房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对厂房安全鉴定:
1、厂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2、厂房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厂房主体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厂房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厂房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厂房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厂房安全鉴定单位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时,应当注意以下情形:
1、厂房安全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鉴定业务规范和鉴定业务标准的要求从事鉴定活动并制作鉴定报告,并对出具的鉴定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鉴定属于危险厂房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立即将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报送各区分局。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所以要对房屋要进行危房鉴定,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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